本报讯 (记者朱燕)儿子才半岁就被父亲两次抱走,36岁的母亲遍寻不到孩子,一纸诉状交到了法院,讨要对儿子的哺乳权。昨日上午,怀柔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本市首例母亲索要哺乳权案。
原告李佳说,她和丈夫刘军是在网上认识的。2007年9月结婚,婚后生有一子,如今只有半岁。但在自己怀孕期间,丈夫长期不回家,今年5月,刘军将儿子带走,并且告诉她“要见儿子,除非离婚”。李佳到处寻找儿子未果。5月17日,李佳终于在刘军妹妹家找到了儿子,当时家里没人,她迅速抱着孩子离开。7月,刘军以夫妻感情不和向法院提出离婚被驳回。理由是,按照法律孩子在哺乳期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。9月6日,刘军带着几个人再次将孩子夺走。李佳多次寻找孩子未果,便将丈夫告上了法院。
昨日,刘军和李佳法庭相对,双方母亲也都到场。刘军不认为自己抢了孩子,只说“按照农村习俗,孩子满两月后应该挪窝”,所以把孩子带到了母亲家。刘军称,李佳没有工作,无论如何都不会把孩子给她。法庭未当庭宣判。(以上皆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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